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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艷芳過世4年多,遺產仍陷官司風波。圖片: 1 / 1

 


【李志展╱綜合報導】已故香港女星梅艷芳生前立遺囑,將1億港幣(約3.9億元台幣)遺產分給姪兒、房地產贈與好友劉培基,但梅媽告上法院,認為遺囑是梅艷芳在神智不清所立應判無效,經4年多纏訟,昨香港高等法院判遺囑仍有效,敗訴的梅媽昨表示:「一定會上訴到底!」
梅艷芳2003年12月因子宮頸癌去世,其遺產包括香港、倫敦等房地產,當時價值約1.3億元台幣,現已升值逾3.9億元台幣。她遺囑稱怕母親「太會花錢」,故每月給7萬港幣(約27萬元台幣)生活費到其終老,其餘分給姪兒當教育基金及贈與好友劉培基。

梅媽昨離開法院後,到銅鑼灣翠園用餐。黃君怡攝



堅持上訴到底
梅媽認為梅艷芳生前用藥過度,遺囑是在神智不清狀況下所立,應屬無效,但法官認為梅艷芳簽遺囑時仍然清醒,判定遺囑有效。
梅媽昨步出法院表示:「即使花再多錢,都會上訴到底。」她也表示如果取回遺產,會為愛女蓋紀念館、捐錢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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